汴牧字﹝2017﹞94号
开
封 市 畜 牧 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启用河南省
畜禽屠宰管理系统和新版肉品品质
检验合格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畜牧(农林牧机)局:
现将《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启用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系统和新版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通知》(豫牧屠管﹝2017﹞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屠宰办联系。
联 系 人:市屠宰办 秦力猛
联系电话:0371-23381015
附件: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启用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系统
和新版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通知
2017年7月10日
附件:
河 南 省 畜 牧 局
关于启用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系统和新版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畜牧(农牧、农业)局:
为提高全省畜禽屠宰监管信息化水平,北京农信通集团(系统开发中标企业)开发的“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系统(第一期)”已完成部署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测试完善,现已具备上网运行条件。经征得农业部兽医局同意,我局将原农业部监制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做了适当修改。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全面启用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系统和新版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系统
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系统(第一期)主要功能包括:屠宰场基础信息、入场管理、检验管理、检疫管理、无害化处理、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管理。用户分别为省市县三级畜牧部门、生猪屠宰厂(场)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印刷企业。
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系统分两批启用。
第一批 为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开封新农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洛阳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河南雨润北徐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和新乡高金食品有限公司,6月26日起正试运行。
第二批 为除上述5个企业外的所有A类企业,8月1日起正式运行。有意愿和条件升级为A类企业的B类企业自愿申请使用该系统。正式运行前和运行期间北京农信通集团将分批进行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分批培训计划另行通知。
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hntz.agridoor.com.cn/tuzai/login.jsp。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畜牧部门于23日前各确定并上报1名信息员,信息员基本信息见附表,由省局为其分配用户名。
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即日起,不再供应老版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为尽量减少屠宰企业经济损失,原老版手写本票证、双汇等企业现存机打票证(进入系统运行后均可机打)使用到2017年12月31日止。2018年1月1日起,停止老版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机打系统服务。
屠宰企业在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前,仍通过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订购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系统正式运行后,直接通过系统向郑州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合格证印刷中标企业)订购。系统运行后,除停电、网络故障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手工填写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新版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样如下图:
三、打印机配置要求
激光、喷墨、针式票据打印机均可。系统支持单页进纸和连续进纸两种模式。分辨率600X600dpi及以上。支持打印宽度205mm*104mm,打印速度根据企业业务量选择。
四、监督管理要求
各级畜牧部门信息员和屠宰企业信息员是系统运行和维护的直接责任人。各级畜牧部门信息员负责培训、指导和监督辖区内各屠宰企业全面正确运行该系统,检查发现屠宰企业不全面正确运行该系统的,及时逐级上报至省局,由省局决定暂停其所在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的权利。屠宰企业信息员负责培训、指导和监督本企业系统使用人全面正确使用该系统,发现违规操作的,及时上报企业主管肉品品质负责人。
联系人:省屠宰办 张建华 037165778582
农信通 王继承 13083693611
附件:河南省畜禽屠宰管理系统信息员基本信息表
2017年6月21日
附件:/uploadsabcd/allimg/file/20170802/20170802111020_98028.doc
5365首页 2017年7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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