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牧字〔2017〕85号
5365首页
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的紧急通知》和市创文办、文明办《关于各级文明单位迅速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的紧急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行动时间
从2017年6月16日起,每周五下午3:00至6:00,集中组织开展单位清洁大行动,坚持每周开展、长期开展。
二、参加范围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
三、行动内容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的紧急通知》和市创文办、文明办《关于各级文明单位迅速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的紧急通知》规定的清洁任务,要对单位庭院和楼宇建筑进行全面清扫清洁,全面清理单位公共区域的积尘,全面清洁单位各类公共设施,全面清理积存垃圾,全面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对单位楼宇立面进行清洗和楼顶保洁。要对单位大门口周围及门面房的卫生进行清扫,有家属院的要对单位家属院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清洗、清洁。要积极参与帮扶社区的卫生清洁以及市里安排的其他清洁任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城市清洁大行动是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有效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城市清洁大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将城市清洁大行动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6月16日起,坚持每周开展、长期开展,精心组织。
2.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清洁行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清洁行动工作。
3.强化督导。市局成立由局纪检组、办公室、机关党委等组成的督导组,对局属各单位清洁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对活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2017年6月28日
5365首页 2017年6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