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牧字﹝2017﹞56号
开
封 市 畜 牧 局
关于畜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畜牧(农林牧机)局:
为持续做好打赢我市畜禽污染防治攻坚战,如期全面完成我市畜禽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工作,现将近期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截至4月底,畜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
(一)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情况。全市禁养区内需关闭搬迁规模养殖场189家,包括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5家已关闭10家、鼓楼区11家、龙亭区8家已关闭3家、顺河区4家、祥符区24家已关闭1家、尉氏县13家、通许县14家、杞县20家已关闭6家。
(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情况。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个数为1007家(不包括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其中没有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储存等基础设施个数为475家,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为53%。其中各县、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个数、没有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储存等基础设施个数、当前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的比率分别是:龙亭区8个、4个、50%,鼓楼区44个、35个、20.5%,顺河区5个、5个、0%,禹王台区4个、2个、50%,祥符区126个、88个、35.3%,尉氏县337个、123个、63.5%,通许县93个、68个、26.9%,杞县380个、150个、60.5%。
二、有关要求
1、各县、区要在2017年10月底完成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年底完成上级部门组织的关闭搬迁检查验收工作。
2、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65%的目标任务。
3、各县、区要在当月23日前上报畜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月报表(附件)至市局畜牧科,月底市农业农村污染整治指挥部将每月进展情况通报至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4、对于工作进展较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市督导组将按照督导要求进行约谈追责。
特此通报。
附件:开封市畜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月报表
2017年5月17日
5365首页 2017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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