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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5首页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文章来源: 5365首页 作者: 管理员 发布者: 管理员 发布日期:06-06
 

 

 

 

 

 

汴牧字﹝2017﹞61号

 

 

开 封 市 畜 牧 局

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各县(区)畜牧(农林牧机)局:

为全面评估我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局《2017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意见》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年531日至2017610日。

二、考核范围

(一)市辖县区,并抽查其辖区内的1个乡(镇),1个动物卫生监督分所,1个生猪规模养殖场、1个牛(羊)场、1个禽类规模养殖场、1个屠宰场、1个动物疫病净化场。

(二)每个县(区)抽查1个兽药经营企业和1个动物诊疗机构。

(三)每个乡检查2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查5个偶蹄动物散养户和5个禽散养户。如受检查行政村散养户数量不够,可在本村的邻村进行补查。

三、考核内容

按照“开封市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考核表”(见附件)规定的内容,采取听汇报、查文件、看现场等方式,对各县区春防期间畜禽免疫、疫苗管理、监测预警、检疫监督、应急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经费落实和畜禽屠宰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考核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严格按照检查考核内容要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考核被检查县(区)的工作。

2、要把考核情况特别是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考核单位进行反馈。

3、采样数量不少于规定数量,并做好样品保存。

4、检查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及其它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减少陪同,按标准自行结算住宿等有关费用。

(二)现场检查要求

1、疫苗类:“三项责任、五项制度、六项责任”落实情况;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行情况,检查各项制度制定情况,疫苗订购、发放数据是否录入系统;订购单据、出库单据等是否一一对应。

2、资金类:检查财政部门核拨资金文件、台账等是否一一对应。

3、物资储备:现场检查应急物资管理软件使用情况,所有应急物资是否录入系统,物资出入库信息是否录入系统。现场清查实物,查看账物是否相符。

4、免疫类:核对乡镇免疫档案与村防疫员的免疫记录(含补免记录)、饲养户的免疫耳标。

5、监测报告:核查日常监测记录与日常采样表一一对应。

6、防疫员状况:重点了解乡村防疫员管理情况、专业水准、综合素质、收入水平。

7、被检查县(区)配合现场检查,提供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文件。

(三)样品采集监测要求

1、按照《河南省2017年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监测网点进行抽样监测,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样品采集工作。一级监测网点采集血清样品30份,二级、三级监测网点不少于15份。一级、二级监测网点应在检查当日提交监测样品,各县区应提前做好血清样品采集工作,三级监测网点样品采集工作要求在618日之前完成。

2、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一、二级监测网点的抗体检测和病原学检测;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三级监测网点的抗体检测,检测工作要求625号之前完成。

3、根据抗体检测情况,对监测抗体不达标的养殖场,各县区要及时通知养殖场户。切实做好补免补防工作,达到应免尽免。

4、县区要派出专门人员,配合血清样本的采样,并提供相关的用品和器具。

 

附件:开封市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考

核表

 

 

                        2017年5月20


附件1

开封市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考核表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检查

方式

得分

扣分

原因

备注

1.育肥猪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10

开展育肥猪保险工作的得3,实行保险联动机制的得3分;落实育肥猪保险配套资金的得4分。

查文件和有关资料

 

 

 

2.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

10

县政府出台有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得4分,出台有具体扶持政策的得2分;落实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80元补助配套资金的得4分。

查阅政府出台文件

 

 

 

3.《开封市畜禽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情况

10

要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根据梳理出的风险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整顿。对监管对象送达专项整治告知书得3分,监管对象要签订承诺书的得2分,确保将有关要求及时传达至本辖区的监管对象。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饲料生产企业特别是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饲料生产企业和养殖场自配饲料加工点、大中型养殖场(小区)、散养集中区域、屠宰场点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的得5分,发现少检查一处扣一分。

查看凭证、记录等资料

 

 

 

 


 

4.组织领导情况

5分)

①工作安排部署

5

召开畜牧局主要领导参加的年度畜牧兽医执法专题会议的得3分,有年度工作意见的得2分。

查会议通知、领导讲话、文件材料等。

 

 

 

5.体系建设情况

25分)

①执法机构建设

8

执法主体正确的得4分。乡级中队(分所)是县大队(所)派出机构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查政府或编办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询问相关人员等。

 

 

 

②执法队伍建设

9

执法队伍培训9分,开展一次培训或者考试得3分。

查通知、签到册、培训教材等。

 

 

 

③经费保障

4

执法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不低于10万元的得4分。低于10万元的按比例扣分。

查经费预算批复等

 

 

 

④基础装备

4

配备了满足工作需要的执法车辆,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取证设备,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得3分。实地查看,少一种扣1分,扣完为止。

查办公设备等。

 

 

 

6.动物检疫情况

30分)

①申报点建设

4

有独立检疫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制度符合报检点要求者得满分,一处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查办公地点。

 

 

 

10

落实检疫申报制度,有申报记录的得2分;按要求在系统录入检疫申报信息的得8分,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查近期检疫申报单及动物检疫工作记录(纸质或电子版)。

 

 

 

②产地检疫

6

制定产地检疫年推进方案的得2分,召开专题会议的得2分,开展内部稽查,开展宣传教育的得2分,一处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查会议通知、领导讲话、文件材料等。

 

 

 

③屠宰检疫

10

生猪按要求凭证、凭标入场,屠宰检疫记录齐全的得5分,一处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按照规定监督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得1分。按规定进行“瘦肉精”监督抽检的得2分。严格按照《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开展监督检查的得2分。

查屠宰检疫记录、入场纪录。

 

 

 

7.日常执法监管

20分)

①监管对象信息登记

5

按照《河南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监管对象信息登记制度》的要求,对辖区内监管对象普查登记,并上传系统,及时更新,动态管理的得5分。随机抽查6个以上监管对象,一处不符的扣1分,扣完为止。

查系统。

 

 

 

②日常监管机制

5

按照《河南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日常执法监督工作制度(暂行)》的要求,坚持风险分级、量化管理的原则,采取网格化管理,划片分区,责任到人的得5分。

查文件、会议纪要、监管记录等材料。

 

 

 

③监管措施落实

5

对监管对象按规定频次开展日常监管的得5分。查日常执法监督检查表,发现监管频次一处不符的扣1分,无监督意见的一处扣1分,该责令整改没下责令整改通知书的一次扣2分,该立案查处没立案查处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查日常执法监督检查表。

 

 

 

④监督巡查

2

建立监督巡查制度,每半年开展监督巡查一次以上的得1分;监督巡查发现案件线索,立案查处到位的得1分。

查记录。

 

 

 

专项整治

3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得2分。及时报送信息的得1分。

查文件、总结等材料。

 

 

 

8.执法办案情况

10分)

案件举报

2

设立举报电话、并对外公布的得0.5分;及时受理举报、并查处的得0.5分。建立有举报有奖制度的1分。

查文件、记录等材料。

 

 

 

办案质量

3

开展案卷评查活动的得1分,查文件材料。所办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运用自由裁量标准准确的得2分,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

查所有案卷,无案卷的该项不得分。

 

 

 

案件督办

1

建立有案件督办制度得0.5分,建立有案件督办台账的得0.5分。

查台账。

 

 

 

案件上报

4

办理的案件按要求上传案件管理系统的得4分,发现一起未按规定上传的扣1分,扣完为止。无案件的该项不得分。

查案卷上传系统。

 

 

 

9.信息化管理情况  10分)

信息化系统运用

5

按照要求,启用各项畜牧兽医执法监管系统的得5分,发现有一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查系统。

 

 

 

二维码追溯

2

辖区内所有的饲料企业全部实施二维码追溯,或对没实施二维码追溯的企业实施严格监管措施的得1分,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71日后辖区内所有兽药生产企业全部实施二维码追溯的得1分,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辖区内没有生产企业的该项得满分。

查看企业实施二维码情况。

 

 

 

追溯管理

3

耳标管理严格规范的得2分。查县、乡两级的耳标入库、发放、领用等档案记录,档案不完整、纸质登记与系统显示不一致、领取单位(个人)与实际不符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各类检疫印章发放、使用、管理、报废情况登记清楚得1分,否则不得分。

查看档案记录。

 

 

 



10.抗体检测

6

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的各得1分,每有一项低于70%的扣2分,扣完为止。

根据市疫控中心抗体监测结果。

 

 

 

11.监测任务完成

3

12-5月,每月完成禽流感、新城疫、口蹄疫、猪瘟、高致病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不低于720份(每病种不得低于120份)免疫抗体监测样品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现场查看检测报告

 

 

 

12.流行病学调查

6

12-5月,每月按时报送“流调表”、“兽医门诊调查表”,填写规范者,每月次分别得0.5分;每月按规范填写“常规流调表”且填写规范者、数量达到要求,每月次分别得0.5分。

检查报表,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工作完成情况。

 

 

 

13.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5

12-5月,每月全部按时报送“动物疫病监测信息月报表”、“疫情月报表”,且填写规范者,每月次分别得0.5分。

检查报表,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工作完成情况。

 

 

 

14.实验室人员

2

实验室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均能达到兽医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积2分。

提供实验室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明细表、人员学历原件或复印件。

 

 

 

15.防疫员队伍管理

1

制定有防疫员管理办法、培训计划,防疫员任务明确、责任具体的得1分。

查检文件资料。

 

 

 

16.疫控中心积分排名

9

按对应积分排名,分别9-1分。

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工作完成情况。

 

 

 

17.疫苗管理

10

围绕“三项责任、五项制度、六项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的得3分;开展疫苗审计检查活动的得2分;将疫苗发放记录及时录入疫苗管理系统得2分;疫苗均按规定温度保存的得2分,发现有1瓶不按规定温度保存的不得分;抽查某一种强制免疫疫苗的一个招标厂家的一个批号,县、乡疫苗出入库的数量相符合的得1分,有1处不符的不得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疫苗储存冷库和疫苗出入库记录、上网检查发放记录

 

 

 

18.养殖场重点动物疫病净化

5

指导辖区内净化场参加动物疫病净化创建活动,并对对企业净化方案执行情况和免疫情况检查1次以上者得2分;落实“两书”( 告知书、承诺书)制度,促使企业认真落实净化工作者得1分;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两场”净化拟评估企业的示范场每场得2分,否则不得分。

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资料

 

 

 

19.物资储备

5

有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的得1分;设有专门的应急物资账册的得1分;抽查储备库储备的物资与账册相符且在有效期内的的得1分;现场检查应急物资管理软件使用情况,所有应急物资录入系统的得1分;物资出入库信息录入系统的得1分。

现场检查物资储备库和账册,检查应急物资管理软件使用情况。

 

 

 

20.宣传工作

2

上报有关疫病防控宣传信息(简报)的得1分;建立有兽医卫生宣传员制度并固定一名宣传员的得1分。

查看有关工作信息,上报的有关疫病防控信息简报。

 

 

 

21.免疫登记备案

2

规模养殖场防疫工作负责人、从事免疫注射的技术人员、所有免疫的病种和本场的免疫程序报县级畜牧部门登记备案的得满分。

查看登记簿

 

 

 

22.经费落实

4

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经费在10万元以上的得2分;落实不低于10万元的应急物资贮备资金的得2分。

查看财政拨付凭据

 

 

 

23.小反刍兽疫防控情况

2

围绕小反刍兽疫防控,有免疫或补免记录得2分。

现场查看

 

 

 

24.中长期规划的落实

2

协调发改部门落实相关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得1分,协调财政部门落实相关疫病防治专项经费得1分,未落实不得分。

查看资料

 

 

 

25.人畜共患病防控

5

未实施布病免疫,积极开展监测并对监测阳性动物及时处置上报者得2分;或实施布病免疫,免疫前进行监测评估,奶牛如个体阳性率大于5%,实施分类免疫者得2分,未按要求免疫的不得分;按要求开展了奶牛场布病集中普查行动的得1分;对2016年全市奶牛布病普查行动中所有阳性奶牛进行处置者得2分。

查看有关资料(扑杀证明、照片)

 

 

 

26.督导检查

2

春防期间制定有督查方案,实施了阶段督导检查的得1分,实施了定点联系,分片包干的得1分。

查相关文件、花名册和督查材料

 

 

 

27.规模养殖场

2

被检查的规模场有主体责任明示牌的1分;制定有免疫程序并按程序实施免疫的得1分。

查看免疫承诺书,监管记录和有关资料

 

 

 

28.落实上级重大动物疫病安排部署情况

4

查看《开封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积分管理办法》、《开封市布病联防联控指导意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等文件,每个得1分。

现场查看文件资料。

 

 

 

29.规模养殖场

2

被检查的规模养殖场,具有一年内有资质实验室检测报告者得1分;制定有净化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净化者得1分。

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资料

 

 

 

30.实验室建设

5

具备分子生物学检测能力者积5分。

现场查看

 

 

 

31.冷链建设

6

县配备冷库积3分,乡配备冰柜或冷柜积2分,防疫员配备冷藏包积1分。

现场查看

 

 

 

32.被检查乡和村免疫密度

5

依据散养户现场检查结果,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免疫密度均达到100%的得1分,发现有一例畜禽没有免疫的扣1 分;免疫后佩戴耳标的得1,有一户没有佩戴耳标的扣1分;免疫后有记录的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该村有补免记录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有免疫明白栏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现场检查,查看免疫档案、补免记录、耳标和免疫明白栏

 

 

 

33.被检查乡和村疫苗管理

5

建立疫苗管理制度得1,疫苗均按规定温度保存的得1分,发现有1瓶不按规定温度保存的不得分;疫苗发放记录规范,抽查某一种强制免疫疫苗的一个招标厂家的一个批号,县、乡及乡与村()疫苗出入库的数量相符合的得3分,有1处不符的不得分。

查看疫苗储存和疫苗发放记录

 

 

 

总计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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