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牧字﹝2017﹞143号
开 封 市 畜 牧 局
关于制定开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畜牧部分指标体系草案的通知
各县(区)畜牧(农林牧机)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汴办〔2017〕40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7〕99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十五项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7〕153号)精神,你们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畜牧部分指标体系草案。要求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关系全市500万人民平安福祉和年均4000万游客的健康和安全。党中央、国务院把食品安全问题摆到考验党的执政能力和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高频次就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今年11月8日河南省政府常务会确实力争3到5年努力,将河南建设为食品安全强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为各地强制性的创建任务。我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具有更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是提升全市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城市美誉度的有效载体,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畜牧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创建工作作为全市畜牧重点工作抓牢抓实。
二、以创建工作统领各项畜牧工作开展。
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侯红书记多次听取创建工作汇报,指出当前食品安全方面的隐患、短板和问题,提出具体明确务实的要求。高建军市长到任后召开的第一次政府常务会就听取了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汇报,强调食品安全是全市公共安全的重要底线,必须下力气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市委书记侯红在12月19日召开了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结推进会暨“五城联创”动员会讲话,从2018年起,市委、市政府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示范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公交优先示范城市“五城联创”工作,这是市委、市政府着眼长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为民惠民初心,以扎扎实实的创建工作,让开封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城市变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高建军主持会议。副市长郑中华就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了具体安排部署。我市各级畜牧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创建。
三、科学、客观开展指标体系制定。
按照侯红书记要科学统筹三年创建工作,按照每个创建考核的体系标准,建立创建台账,把今后三年创建任务细化、量化、节点化,统筹好软件、硬件建设的要求,市局决定制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畜牧部门指标体系,从而更好开展创建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负责,组织开展好指标体系制定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大家要开展涉牧单位和系统内部学习,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会,认真学习开封市《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7〕99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十五项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7〕153号),全面掌握精神实质。
二是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指标体系制定活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更是民心工程,创建不只是为了过关拿牌,更重要的是促进涉牧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监管工作提质增效,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形成。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措施,利用固定宣传栏、宣传牌、宣传标识、广播、电视台报等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元旦春节、赶集日宣传等活动,深入养殖场、屠宰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场所开展“面对面”宣传,鼓励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加,组织大家参与编写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畜牧部门指标体系,细化目标任务,听取他们建议、问询他们做法,从下往上,汇聚他们智慧,符合他们实际情况,提升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达到创建指标体系符合实际,顺民心、聚民智。
三是畜牧部门主动作为。畜产品安全示范创建是食品安全示范城创建重要部分,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安排,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积极构建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着力解决畜产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促进全市人民的饮食安全。指标体系涵盖指标设计,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支撑项目的规划、资金计划等,既要科学、具有前瞻指导意义,保证完成创建任务,又要锻炼畜产品监管队伍、提升畜产品生产水平。通过完成体系推进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夯实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完成长效机制建设。
各县区、各单位要在2018年1月12日前把各自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畜牧部分指标体系草案报送市局质管科。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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